按照学生手册《澳门永利集团“学习标兵”评选办法》(行政〔2007〕87号)和《澳门永利集团“优良学风班”评选办法》(行政〔2007〕88号)的规定,参考我院2008-2009学年第一学期“学习标兵”和“优良学风班”评选活动的结果,经过班主任和辅导员联席会议讨论通过,现将评选结果给予公示。公示时间为11月6日至11月10日。如有疑问,请及时到辅导员办公室反映。(联系电话:0577—86680935)。
学习标兵:07音表 张敏
优良学风班:07舞蹈、07音本
yl6809永利学生科
2009年11月6日